7月31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《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<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>意见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稿》),出台一系列互联网支付新规。这是继7月18日十部委联合出台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后,监管部门出台的第二部细则。
为规范第三方支付业务,防范资金风险,《意见稿》分别就第三方支付的客户管理、业务管理、风险管理与客户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做出明示。其中包括对网络余额支付进行限额管理——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,每年不超过20万元,而类似于手机微信转账等移动端支付方式,日累计金额则不得超过1000元。
一石激起千层浪,《意见稿》出台立刻引起多方热议。就行业影响而言,新规带来的冲击主要面向第三方支付机构。对支付限额、账户资金用途等近乎苛刻的管制被称为“史上最严监管”,明确了互联网支付应回归通道业务,“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、快捷、便民小微支付服务”的宗旨,旨在防止支付机构的银行化,杜绝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资金沉淀,防范资金风险。
值得注意的是,上限的设定仅针对支付账户余额付款,而对银行账户的资金划转没有影响,不会干预P2P的业务开展。相反,账户余额设限将从第三方支付机构释放部分资金存量,而配合居民理财意识的提升,或将为P2P行业带来业务增长。
P2P行业面临的主要冲击来源于资金托管。《意见稿》明确指出“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融资、理财、担保、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”,这也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机构资金托管职能的正式终结,此前一部分P2P平台依托第三方支付机构做“假托管”的行业模式也将消失。监管倒逼之下,P2P银行资金托管的步伐将加快。
从《意见稿》可以看出,保护资金安全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贯思路,银行资金托管也将是央行力推的底线。此前,银行出于对业务体量和连带风险的考量,不愿意为P2P做资金托管。而随着P2P业务量的成长,这块蛋糕的吸引力也将不断增加。未来央行也会做好利益的均衡,甚至做强制要求,增强P2P与银行双方的合作能力与意愿,为P2P实现银行资金托管铺路架桥。
此次《意见稿》的出台与细则的落地执行仍有距离。央行将充分征询业界机构的反馈意见,而由于封死了第三方支付机构架设多元业务、构建生态闭环的发展路径,这一过程可能阻碍重重,细则的正式出台仍待多方博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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